
宣传报道
2010-01-21
理事长赵玉哲在第一届一次理事会上对近期工作的意见
陕西省红十字基金会理事长 赵玉哲 (2009年11月17日) 各位理事、监事,张会长,本次理事会内容已进行完毕,下面我就就基金会近期工作提几点意见。 首先,我们各位理事、监事要切实承担起《基金会章程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,严格按照国务院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进行工作,特别是要发挥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,充分动员各自的社会资源,寻找争取人道救助项目和资金,为不断发展壮大红基会救助实力。增强救助力度,促进我省红十字事业再上新台阶。省红基会工作刚刚起步,面临诸多困难,目前要解决生存问题,之后才谈得上发展。社会募捐,救助项目尚未完全开展。近期是靠省红十字会支持的开办费在运转,眼下还希望省红会能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。红基会要立足自强自立,发奋工作。积极摆脱困难局面,走上稳定发展的路子。 省红基会要继续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。当前要特别加强学习。主要学习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相关知识;学习基金会相关法律,政策;加强对市场经济规律和社会思想观念改变的了解等。通过探索和创造性工作,把人道主义救助工作与当前社会现实紧密结合起来,与时俱进,走出一条既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,又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路子来。在工作中逐步锻炼培养出一支精干、高效、善于思考、富有博爱奉献精神的红基会队伍。 红基会要尽快建立宣传网络,强化宣传意识。宣传是红基会最基础工作之一,是红基会发展壮大乃至腾飞的翅膀。通过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红基会的性质、宗旨、工作范围;让红基会的救助项目,社会募捐公开,公正,透明地展现给社会,以取信与捐赠者,受益者和社会各界;让社会各界知道红基会能做什么,做了些什么,正在做什么;并欢迎社会各界建言献策,形成互动,增强红基会的活力。 在日常工作上,省红基会要严格把握自己,准确定位,按照国务院《红基会管理条例》规定:省红基会接受省民政厅的日常监督管理,年度检查和违反条例的处罚。接受省红十字会的指导,监督,年度检查初审和配合民政厅等查处基金会违法行为。红基会执行财政部颁布的《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税务,会计主管部门的监督。 省红基会要尽快与相关部门(人大,政协,新闻,商界等)沟通,协商,确定一些德高望重的领导和社会精英担任红基会相应名誉职务,以提高红基会知名度,促进工作开展。招聘名单确定后,提交下一次理事会研究聘请。